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二章 成员 第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成员 第十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