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202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禁止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通过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骗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设施建设、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富民产业等项目资金;
对乡村工程项目虚假招标,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违反规定不进行招标、规避招标;
违规干预、插手乡村工程建设;
违规承揽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帮助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承揽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
其他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