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章 资金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资金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明确资金监管职责。地方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管理和监督;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项目规划的编报和年度项目遴选申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