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 教育部和财政部对薄改补助资金实施目标管理。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要统筹组织、指导协调项目管理工作,督促专项资金落实到项目。省级以下教育和财政部门应当建立薄改补助资金项目库,实行项目管理,确保薄改补助资金使用可检查、可监控和可考核。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