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薄改补助资金用于“校舍及设施建设类”和“设备及图书购置类”两类项目。

“校舍及设施建设类”项目主要包括:

新建、改建和修缮必要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以及农村小学必要的运动场等教学设施;

新建、改建和修缮农村小学必要的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开水房、厕所、澡堂等生活设施,以及必要的校园安全等附属设施;

现有县镇“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班额超过56人、初中班额超过66人的义务教育学校)必要的扩容改造;

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建设校园内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

“设备及图书购置类”项目主要包括:

购置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等教学仪器设备;

为宿舍、食堂(伙房)、水房等公共生活设施配置必要的家具、设备,以及必要的校园安保设备等;

购置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图书;

购置计算机、投影仪等必要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和信息化网络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