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种子检验机构应当向考核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机构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

检验范围发生变化的;

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当场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