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标志使用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第十六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第十七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