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