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