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4. 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4. 4.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10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删去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引用法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