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 第十一条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 第十一条 农业植物疫情被扑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植物检疫机构按照农业植物疫情报告程序申请解除。 第十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