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申报 第五条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1、2、3、5、6、7、8、9款要求的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可以申报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1、2、4、5、6、8、9款要求的农… 第七条 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 第八条 申报程序: 第九条 中央所属企业根据属地原则,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申报程序申报。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