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运行监测 第十四条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运行监测 第十四条 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