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认定 第十条 由农业经济、农产品加工、种植养殖、企业管理、财务审计、有关行业协会、研究单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工作专家库。 第十一条 在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期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专家组建专家组,负责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对已认定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评估。专家库成员名单… 第十二条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程序和办法: 第十三条 经认定公布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