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保险人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对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业务进行分类和经营,不得以临时分保名义变相经营合约分保业务。

预约分保等非逐保单约定分保条件的再保险业务属于合约分保业务,应当按合约分保的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