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河乡镇渡口建设有关技术标准暂行规定(2014年) 第五章 建设内容 第十二条 内河乡镇渡口建设有关技术标准暂行规定(2014年) 第十二条 第五章 建设内容 第十二条 候船室(亭)应设置在趸船或设计高水位以上的陆域。一类、二类渡口的候船室面积分别不小于60m2、30m2,并应考虑渡工休息室;三类、四类渡口应设置候船亭,面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