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相一致。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