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二十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二十条 企业负责人是兽药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兽药,企业负责人负责提供并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必要的资源,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