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二节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二节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十九条 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 第二十条 企业负责人是兽药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兽药,企业负责人负责提供并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必要的资源,保证… 第二十一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