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下述活动也应当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其过程和结果应当有记录:

确认和验证;

设备的装配和校准;

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清洁和消毒;

培训、更衣、卫生等与人员相关的事宜;

环境监测;

虫害控制;

变更控制;

偏差处理;

投诉;

兽药召回;

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