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下述活动也应当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其过程和结果应当有记录:
确认和验证;
设备的装配和校准;
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清洁和消毒;
培训、更衣、卫生等与人员相关的事宜;
环境监测;
虫害控制;
变更控制;
偏差处理;
投诉;
兽药召回;
退货。
确认和验证;
设备的装配和校准;
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清洁和消毒;
培训、更衣、卫生等与人员相关的事宜;
环境监测;
虫害控制;
变更控制;
偏差处理;
投诉;
兽药召回;
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