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管理办法(201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中监所应适时将检查组到达时间通知被检查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组应适时将飞行检查书面通知交被检查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