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开展飞行检查前,检查组应当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时间、人员组成和检查方式等。必要时,可以通过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商请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飞行检查。涉及举报等情况的飞行检查,检查组应尽可能与举报人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