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四十四条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四十四条 在向委托人推介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时,养老保险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委托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评估委托人的财务状况,并根据所了解的委托人的情况推荐合适的产品供委托人自主选择。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