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当行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典当行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竞争,规范经营”的原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典当行数量及布局进行调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应当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典当业实际,制订典当行年度发展规划,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