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2004年) 第八章 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2004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年10月6日《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1991年11月8日《关于征集中央警卫团新兵政治条件的规定》、1993年1…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