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02年) 二、 增加和调整强制性检验项目 (三)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02年) (三) 二、 增加和调整强制性检验项目 (三) 自2003年3月1日起,汽车企业申报《公告》的车型必须符合《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655—2002)要求,并提供由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