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发布机关
农业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厅(局):
为了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