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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3. 三、 严格执行临时登记有效期限规定
  4. (四)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从调整农药产品结构和提高应用水平出发,对已确认不合理的农药产品类型,不再受理正式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农业部

三、 严格执行临时登记有效期限规定
(四)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从调整农药产品结构和提高应用水平出发,对已确认不合理的农药产品类型,不再受理正式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

农业部

二〇〇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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