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2000年) 第五章 审议 第十七条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2000年) 第十七条 第五章 审议 第十七条 部长办公会议审议时,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专家、行政相对人代表参加,听取其意见。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