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各国和其它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196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应适用于根据本公约作为当事人、代理人、法律顾问、律师、证人或专家在诉讼中出席的人,但该条第二款只适用于他们在诉讼所在地往返旅程和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