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缴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材料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向我会请求延期,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5天。
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材料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向我会请求延期,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5天。
中国保监会将在收到申报表后的一个月内对申报表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向保险公司发送《汇算清缴通知书》,告知各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应补缴额或可抵缴额。
保险保障基金汇算清缴额计算到“角分”。汇算清缴时,预缴额小于应缴额的,少缴部分应当在下一年度5月31日之前完成补缴;预缴额大于应缴额的,多缴部分(即可抵缴额)应当依次抵缴下一年度二、三、四季度的预缴额。
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做好缴纳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限、方式和金额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中国保监会将适时对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未能及时、足额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的保险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