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五、

五、 各地在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过程中,要严格按政策办事,不准擅自扩大范围,不准越权审批,更不准弄虚作假。凡违反政策办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一经发现,要予以清退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