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四、 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四、 四、 这次落实政策进行户口清理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农垦系统各国有企事业单位承担,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给农场职工。公安机关除按规定向个人收取必要的工本费外,不得向农垦系统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职工收取其他费用。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