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二、

二、 这次解决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户口“农转非”问题属于落实政策,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农民劳务工、国有农场代管的成建制村的农民,其农业户口性质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