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试行)(201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限制性条件可以包括如下种类:

剥离有形资产、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相关权益等结构性条件;

开放网络或平台等基础设施、许可关键技术(包括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终止排他性协议等行为性条件;

结构性条件和行为性条件相结合的综合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