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试行)(2014年) 第三章 限制性条件的实施 第十五条 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试行)(2014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限制性条件的实施 第十五条 剥离义务人应当在出售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剥离业务转移给买方,并完成所有权转移等相关法律程序。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经剥离义务人申请并说明理由,商务部可酌情延长业务转移的期限。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