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五、 切实加强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 (三) 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三) 五、 切实加强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 (三) 强化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自身建设。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干部实行定期轮换制,辅助性工作人员可在驻在地聘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