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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2026年) (三)
(三) 工作目标。将“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布局,压实各有关部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加强解纷资源统筹和力量集成,释放资源整合效能,完善覆盖全面、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分层递进、线上线下的多元解纷格局,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各类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促推矛盾纠纷尽早尽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业、企业内和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