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2025年) 十六、
十六、 关于落实改革责任
按照《改革方案》《管理规定》要求,各省级、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负总责,应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各地应当按照本地区实施方案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保障改革落地见效。
按照《改革方案》《管理规定》要求,各省级、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负总责,应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各地应当按照本地区实施方案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保障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