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2023年)

发布机关 中国证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督促承销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发行…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三、 主要措施

(一) 强化承销受托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规范。 1. 提高项目遴选把关能力。主承销商应当构建以发行人质量为导向的尽职调查体系, 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工作流程进行专业调查,重点加强对资产和业绩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把关,… 2. 督促发行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主承销商应当督促发行人依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除法定披露内容外,对于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 3. 加强承销环节规范管理。承销机构应当加强项目推介、定价配售、信息披露等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不得采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对非公开发行项目进行推介, 不得承诺… 4. 有效履行受托管理责任。主承销商同时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应当切实转变“重承销、轻受托”的观念,配备充足且具备履职能力的专职受托管理人员,保证受托管理质量。债券存续… (二) 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 5. 提高评级机构执业质量。评级机构应当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每年对评级方法模型及代表企业进行检验测试,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 6. 提高债券审计、评估业务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债券业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债券审计业务的风险评级管理,完善项目承接、复核和审计报告出具等环节的内部质量控制流… 7. 提高律师事务所债券业务执业质量。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债券相关业务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业务质量和执业风险控制机制。律师在尽职调查中,应当对发行人是否… (三) 强化质控、廉洁要求和投资者保护。 8. 加强内控合规和廉洁从业管理。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债券业务全过程质量和风险管控, 强化内控部门对业务前台的有效制衡。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严禁将业务人员薪酬收入与… 9. 强化发行人和投资者教育与保护。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或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应当督促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觉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债券发… (四) 依法加强监管,促进行业优胜劣汰。 10. 完善监管制度规则。制订债券业务中介机构监管工作规程,强化中介机构协同配合,加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度建设。进一步区分不同中介机构注意义务范围及履职要求,完善… 完善相关自律规则, 进一步加强对承销机构债券业务承销报价内控机制和执行情况的规范, 严格约束低价恶性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生态。 11. 加强中介机构检查督导。坚持“受理即纳入监管” ,完善中介机构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情况的检查督导,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进一步健全债… 12. 强化债券承销分类管理。结合公司治理、合规风控、业务发展及执业质量等情况, 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分类评价结果运用,对分类评价表现优异的… (五) 完善立体追责体系,持续优化发展生态。 13. 强化行政追责。坚持发行人、中介机构“一案双查” ,严肃查处债券业务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未勤勉尽责,依法打击“结构化” 发债和返费等承销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市场… 14. 推动行政追责和司法追责的高效联动。落实《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精神,合理界定各方责任,推动建立过罚相当的民事追责体系。推动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司法… 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 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