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2023年) 11. 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2023年) 11. 11. 加强中介机构检查督导。坚持“受理即纳入监管” ,完善中介机构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情况的检查督导,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进一步健全债券风险及违规问题监管台账,对违约及风险项目集中、执业质量评价不高、市场反映问题较多的中介机构,综合运用飞行检查、联合检查、跨区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增强监管精准性和威慑力。 目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