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2023年) 13.

13. 强化行政追责。坚持发行人、中介机构“一案双查” ,严肃查处债券业务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未勤勉尽责,依法打击“结构化” 发债和返费等承销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的有机衔接,对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加大稽查处罚力度。坚持“双罚制”原则,严惩违规机构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