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十五条 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当事人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将和解协议送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