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2004年) (十二)

(十二) 省级联社应督促高风险信用社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指导县联社做好当地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省级联社应指导县联社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县联社负责组织实施当地信用社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