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发布机关 保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军队…

一、 充分认识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 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是保障军人权益的重要举措。军队是国家的坚强柱石,担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和平发展的神圣使命。近年来,围绕建设一支听… (二) 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制度体系,是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

二、 基本原则

(三) 政府支持、市场主导。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强对军人商业保险发展的政策引导支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作用,不断创新军人保险保障方式,拓宽军人… (四) 军民融合、互利共赢。注重发挥资源整合优势,综合考虑军事保密、监督管理能力、商业保险机构服务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军地各方职责,密切分工协作,坚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 (五) 专业运作、持续发展。遵循商业保险规律,利用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合理测算、规范运作,开发军人商业保险产品,鼓励军队单位和军队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自愿投保,提高保险运行效…

三、 鼓励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六) 开发丰富多样的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在国家和军队政策制度框架内,开发针对性强的军队单位团体保险产品并提供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根据军队特殊需求,研究开发适用于军队… (七) 给予适度优惠。保险机构应当有效分散风险,建立专门的军人商业保险风险数据库,坚持收益覆盖风险和保本微利的定价原则,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开发军人商业保险专属产品,营造… (八) 提供高效优质承保理赔服务。保险机构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军人商业保险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鼓励保险机构为军队购买商业保险制订一揽子保险计划,探索创新承保、理赔、风…

四、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

(九)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保险机构开展军队单位和军队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保险业务,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征免税收。 (十) 优化保险服务外部条件。军队探索通过商业保险手段,建立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损失补偿机制。在符合保密规定前提下,军队单位为保险机构的项目风险评估、承保方案设计和精算定…

五、 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十一)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军队军人保险委员会在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中的统筹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军地商业保险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定期交流情况,共同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支持… (十二) 做好保密工作。建立保险机构开展军人商业保险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保密管理。开展军人商业保险的保险机构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的高度,增强保密意识,建立完善保密制… (十三) 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军人商业保险的保险机构要做好军人商业保险的咨询、宣传工作,帮助部队官兵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维护好自身保险权益。军队单位要为保险机构的保险…

六、 明确服务对象范围

(十四) 本意见所称军队单位是指军队团级以上建制单位;军队人员是指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和供给制学员,以及军队文职人员和军队正式职工;家庭成员是指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和… (十五) 本意见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