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民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2018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试点的创新联盟涉及协议、名称、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等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及时向所属行业协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