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民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2018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创新联盟试点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审核的办法。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基本条件的创新联盟可自愿申请参加试点,由创新联盟牵头单位提出试点申请,民航各行业协会负责受理本业务领域创新联盟试点的申请。

申请试点材料包括:

创新联盟试点申请书;

创新联盟协议(章程);

创新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