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二、 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 (四)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四) 二、 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 (四) 创新企业运营模式。在市政公用领域,大力推行特许经营等PPP模式,加快特许经营立法。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积极推广燃煤电厂第三方治理经验,研究发布第三方治理合同范本。创新林权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 二、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