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五、 建立有效监管和执法体系 (十四)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十四) 五、 建立有效监管和执法体系 (十四)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环保督政约谈工作力度,落实环保党政同责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提高地方政府领导环保责任意识。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立案移交、行政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和工业园区环保执法监察,对故意编造、篡改环境数据的违法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五、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