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四、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四、 四、 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 (十一) 完善收费和价格机制。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原则上应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至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建立完善… (十二) 实施税收和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并完善鼓励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修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研究制定对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以及荒漠化、沙化整治的… (十三) 制定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科技创新,支持环保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落实企业研… (十) 目录 (十一)